根据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具体形式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3日18:00前提交相应资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三、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学校有关部门盖章的《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笔试成绩通知书;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4.国家承认并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各个层次(从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6.京外高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证书等相关材料;
7.在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户口卡;
8.本人签字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对于资格审查暂不能提供部分材料的,考生可与我单位沟通后,约定时间另行提供,并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时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面试等后续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以原件的电子版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bjtzbgbc@bjtzb.org.cn。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