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2023年包头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的相关要求,经过报名、简历甄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2023年12月10日顺利结束招考,现将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公示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地点
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可。
(二)体检时间
考生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3年12月20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成PDF文件格式报送至用人单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宜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
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
用人单位将依照《包头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在试用期内对选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其他事项
若考生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在本次选聘全过程中有作弊、隐瞒真实情况、材料虚假等情况,经核实确认后,将取消录用资格,如已入职,将及时解聘,产生的职位空缺,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与考察环节的人员,进入微信群(群二维码见下图)。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话:0472-5221832 0472-5221850
监督电话:0472-6190923 0472-6190985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包头市总工会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包头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综合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