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市直和各旗县区岗位的考生分别到相应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地点见公告下方。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及学段(含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资格复审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1);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2)。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及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