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引进优秀储备教师3人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聘共计招募3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成公教育带来的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教育领域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及人数
采取刚性引进的方式为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引进优秀储备教师3名,其中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2.岗位条件
⑴毕业院校及学历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毕业院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俱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俱全)。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需求。
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4年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⑷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7日(不含)出生,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的人员;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锡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lhtsjyrcyj@163.com。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⑴《锡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之一)、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
⑸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⑹《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2:00。
由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资格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简要说明理由予以退回。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添加照片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初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3.本次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之前,须按要求填写《锡林浩特市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按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认定信息填写。
5.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就读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待报名与资格初审结束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引进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工作按照“谁初审、谁复审”的原则,由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四)考试
1.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形式;面谈、试讲由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本领域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估。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谈内容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试讲内容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3.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面谈占40%、试讲占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人员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拟引进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是否齐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每个环节可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引进人才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后,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七)公示
将确定拟引进人才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聘用和列编
1.拟引进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⑴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⑵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⑶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⑷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
2.引进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3.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经历为准),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
4.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优秀储备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和调动,否则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违约处理。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及《锡林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关优待政策。
(一)岗位编制。引进的优秀储备教师通过考录、调动、聘用等方式到我市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列编注册手续。
(二)薪酬待遇。工作报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报酬、奖励报酬和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基本报酬和奖励报酬按月发放。基本报酬即根据引进人员的学历、职称、工龄等,核定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绩效报酬需达到考核目标后一并发放。具体如下:
工作报酬40万元/年(税前)。一次性签订6年(含试用期)的人才引进聘用合同。按月发放基本报酬和奖励报酬(共占80%);绩效报酬(占20%)分两批次发放,绩效目标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达到考核目标后一次性发放3年的绩效报酬。
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市委、政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后续聘用事宜。
(三)其他优待政策。引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称评聘、随迁安置、子女入学等配套优待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名单为准。
(三)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9-8212556(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479-8108376(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4年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