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师〔2024〕69号)要求,现将太仆寺旗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
地点:太仆寺旗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1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认证栏目”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并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5238789
太仆寺旗教育局:0479-5750787
附:太仆寺旗2024年招聘特岗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