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23〕5号)精神,经红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教师5人。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一)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5名,详见《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表》。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可不受岗位限制,不占用计划数,直接列入引进计划(可自选岗位报名,选择相近的岗位参加面试)。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引进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按公告发布日起算)。
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的公费师范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同为全日制);
(3)部分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内蒙古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
2.专业及其他条件:
本、硕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要符合《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表》(见附件1)。
3.教师资格证条件:
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4.普通话水平条件:
报考语文教师岗的,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岗的,普通话水平应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2024年以后(不含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在近三年赤峰市人员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0.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检与综合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
2.报名地点
红山区教育局十楼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中下载使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分讲课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占70分,结构化面试占3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面试小组,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总成绩。
1.讲课(70分)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自选。讲课8分钟,讲课顺序抽签确定。
2.结构化面试(30分)
讲课结束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
讲课及结构化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信息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如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面试结果和情况,引进岗位无符合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可将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上使用。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体检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
2.赤峰市红山区人社局、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024年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引进。
(五)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区外将支付5万元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红山区政府官网发布。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红山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476-8861136
(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咨询)。
附件:
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x
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学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赤峰市红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