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敖汉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1+N”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敖汉旗教育局111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
3.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4.涉及民族加分的考生还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尚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可提供学校证明;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可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可持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暂未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4年应届师范生,可持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7.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或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不能低于最低分数线,请未入围边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付面试考务费现金50元。
二、面试相关事宜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差时备课,试讲时间8分钟。试讲顺序和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试讲同一内容,试讲内容由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1号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中小学岗位使用敖汉旗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其中小学岗位使用4-6年级教材,高中、职高、初中岗位使用教材不限定年级。幼儿园岗位不指定教材,试讲和备课时不提供教材。幼儿园岗位试讲过程中可根据试讲内容适当添加才艺。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及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报到,统一封闭管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取消面试资格。除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水以外,禁止携带包、手机、电子电话手表等其他物品进入考点。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文明安全应试。
2.试讲时不准使用多媒体课件,只提供传统书写介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
3.所有学科均上室内课。
4.除在准备室以外,不得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未尽事宜与敖汉旗教育局联系。
咨询电话:0476-5902356。
附件:
敖汉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