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2024年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13日-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具体安排如下:
1.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丰镇市、察右中旗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报考凉城县、商都县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2024年 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集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市直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报化德县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 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上午,报考兴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下午;下午,报考卓资县、察右前旗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文体中心
乘车路线:乘9路、19路到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下车。
三、资格复审人员
自行登录网址 :http://115.28.96.217:8094/cjcx/index.aspx查询。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4.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 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面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有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
8.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准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递补。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考生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报考类别和审核分组安排,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排队入场并在指定区域等待并依次审核。
(五)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应聘人员离场时,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六)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