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第一中学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2024年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沽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其中:中职农林牧渔类教师5名、中职农业信息化类教师1名、中职教育类教师2名、中职数学教师2名、中职英语教师1名。各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选聘信息: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第一中学选聘岗位要求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或各省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中学选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师范大学名单详见《沽源县2024年选聘教师大学名单》(附件2);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5.除010201、010202、010203、010204、010205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取得普通话证书,其中:应聘高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8.除010201、010202、010203、010204、010205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但证书未发放人员)(详见《沽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10.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我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沽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gy.gov.cn/)查询招聘信息。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6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需提供的材料打包发送至gyxrsjgyw@163.com邮箱。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下载并填报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报考要求具有普通话证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证书;报考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未拿上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第一中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等。
提醒:报名考生请按照报考岗位及公告要求将报名资料准备齐全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发送到邮箱,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或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不全影响成功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证明材料为原件、证件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如不能提供的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下载并填报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报考要求具有普通话证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证书;报考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未拿上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第一中学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等。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考生主要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内容:根据学校提供的高中或职中相关学科教材,随机抽取章节试讲。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2.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当天公布面试成绩,5天内在沽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gy.gov.cn)公示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直接电话通知,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审档
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沽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zjkg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审核、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15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如考生未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将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再进行一次递补,并再次进行公示。
5.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聘用人员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能流动。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特别提醒: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凡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选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沽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