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口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相关规定,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8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4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统计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zhouli.gov.cn/)、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实施
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详情请见附件中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三、政策支持
(一)引进人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的,按岗位聘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聘任,兑现相应岗位待遇。
(二)引进人才的随调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编制情况予以解决。配偶未就业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引进人才的随迁适龄子女就读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障其就学。
(四)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5年内以本人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非首次购买住房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租住住房的,先行支付12个月的租房补贴,其余分年度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6个月。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支付的租房补贴。引进人才购买的住房五年内不得对外出租出售。
(五)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5年之内不得调离满洲里市。
四、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签订《回避承诺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用人单位对引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组织处理等,直至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0470-6262505
市纪委监委:0470-6262123
市人社局:0470-6262263
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2024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17.04 KB】
附件2:2024年满洲里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391.01 KB】
附件3:2024年满洲里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62.28 KB】
附件4:2024年满洲里市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26.51 KB】
附件5:2024年满洲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397.01 KB】
附件6:2024年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42.67 KB】
附件7:2024年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518 KB】
附件8:2024年满洲里市兴华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17.86 KB】
附件9:2024年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才引进公告.docx【426.71 KB】
附件10:2024年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35.94 KB】
附件11:2024年满洲里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42.45 KB】
附件12:2024年满洲里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34.3 KB】
附件13:2024年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docx【437.3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