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公告》,为做好面试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面试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语种
考生须按本人资格复审时所选面试语种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考生于2024年2月20日9:00至2024年2月22日7:30,进入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wmpta.org.cn),登录报名系统后打印面试通知书,并详细阅读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面试考生认真查看。
六、面试要求
(一)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按照要求进行抽签。
3.面试。面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4.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评委组成及评分规则
(一)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
(二)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面试内容,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每个测评要求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三)计分方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由7名面试评委打分,将7名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面试成绩
(一)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特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纪律要求
(一)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面试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面试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3.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
(二)面试考生纪律要求
1.面试考生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3.面试考生不得向面试工作人员打听任何有关面试的内容;面试考生不得在面试场所内谈论与面试有关的话题。
4.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徽章、饰物的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6.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7.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9.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带陪同人员入内。
(三)面试考点配备录像及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附件:《乌兰察布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