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已全面展开。截至1月29日,自治区12个盟市已向社会发布公告,特招592人,其中盟市本级特招130人、旗县区特招462人。
为加强对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配齐配强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执法水平,落实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2024年1月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的通知》,启动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
各盟市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所空编制应招尽招、专岗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的原则,研究提出了应急领域执法队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开展特招岗位征集工作。
各盟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特招专业人员,注意人岗相适,严格把好资格条件关。面向从事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中型企业一线人员范围内进行专项特招。充分考虑行业监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求报考人员为40周岁以下具有执法队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与之相对应学位,具有3年以上矿山(含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
本次专项特招由盟市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自主开展此项工作。各盟市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层层抓好落实,1月底前已向社会发布公告,力争在2月底前完成面试考察工作,3月底前全面高质量完成专项特招工作,确保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及时补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