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现就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关于2023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及“归雁计划”(含综合性岗位和教育、卫健系统岗位)资格复审的通知》,通过引进人才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含“归雁计划”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日期、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日期
2024年1月16日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体检医院: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呼伦贝尔市结核病医院)
地 址: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雅鲁街31号
(三)相关要求
1.参加2024年1月16日体检的应聘人员务于2024年1月15日14:30—16:00到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楼缴纳体检费。
2.应聘人员务于体检当日(2024年1月16日)早7:30前到达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等待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考生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二)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蓝底渐变)。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切记有关事项。
(二)孕期、生理期考生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三)体检当日空腹、憋尿。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四)“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五)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考生,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进行复检,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次体检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体检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六、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咨询联系电话:0470—320378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