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综合性岗位引进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2023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相关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1月9日进行资格复审;1月11日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扎兰屯就业技能实训基地(扎兰屯市中央北路民生大厦北侧独栋)。
三、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023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含综合性岗位和教育、卫生系统岗位)复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二)“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含综合性岗位和教育系统岗位)复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名人员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名的,除须提供回引公告和《回引人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按报名岗位提交《2023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性岗位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或《2023年扎兰屯市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征求意见表》(见《“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附件下载)。
五、复审流程
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将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表》及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留资格审查人员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内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四)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报名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咨询电话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470-3203713(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