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招聘程序,请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准时参加体检并提交考察材料,逾期不能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体检
体检日期:2023年12月11日(周一)上午
集合时间:2023年12月11日(周一)早晨7:30
集合地点:沧县人民政府院内西楼二楼217室
出发时间:2023年12月11日(周一)早晨8:00
携带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费 用:每人350元(现金自付)
注意事项:空腹(禁食、水),体检前两天尽量避免饮酒及过量运动。考生进入集合地点尽快签到,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核
1、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①《沧县公开招聘政审表》(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不签署意见);
②本人人事档案;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毕业证、学位证;
⑤身份证、户口首页、本人页;
⑥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及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中查询考生本人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打印纸质版。
⑦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相关证件;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复印件。
2、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2日(周二)12:00前。
3、提交地点:沧县人社局217房间。
4、如需要《考察政审函》或《调档函》,请打印后到人社局217房间加盖公章。
三、附件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