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乡村振兴、边境旗县专场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82-8299681
附件:关于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乡村振兴、边境旗县专场招聘(报考乌兰浩特市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乌兰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