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共有1人进入拟聘用人员公示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3日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94499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