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加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岗相适评估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加试成绩(详见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以及未进行加试岗位的报名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数量比例未超过5:1,详见附件2),请于10月20日9:00—10月2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0月23日9:00——12:0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东部区蒙语译制基地报告厅。
(三)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一式二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人岗相适评估的凭证。
(五)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人岗相适评估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人岗相适评估资格。
三、人岗相适评估
根据《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规定,加试的岗位按3: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岗位需求数量,下同)的人数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加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一)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及地点
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
(二)人岗相适评估要求
1.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旗引才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认定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评估认定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成绩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复审及人岗相适评估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参加人岗相适评估。
3.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人岗相适评估后在出口处领取),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人岗相适评估资格或人岗相适评估成绩。
4.考生参加人岗相适评估时,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人岗相适评估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人岗相适评估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进入考场人岗相适评估至评估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身份、经历等,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人岗相适评估资格或人岗相适评估成绩。
5.尚未进行人岗相适评估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考生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人岗相适评估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人岗相适评估区域。
四、其他
如人岗相适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需要作出调整,将在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网(http://www.xzq.gov.cn/)、考生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及时进行告知,请考生保持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0—6601052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2256
2.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未开展加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岗位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