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现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五个工作日)。
三、 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474-8320164(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请于公示期结束后到市政府办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拟选调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市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岗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拟选调人员公示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