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1+N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五原县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478-5236629
监督举报电话:0478-5218678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