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办法》要求,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现对拟引进人员给予公示。
一、拟引进人员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拟引进人员存有疑议,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地点:赤峰学院人事处(崇正楼413室)
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476-8300095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