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范围:从笔试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不足1:3的,本岗位达到笔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8日(上午9:1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复审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楼9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7会议室。
(五)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残疾大学生”岗位的,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由社区工作者所在街道出具的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及纳入“三岗十八级”的证明。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2021、2022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档案存放证明。
6.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证明。
7.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影响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9.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kbs.gov.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再递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按电话通知时间资格复审,请成绩合格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的《面试通知单》。
(二)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各岗位考生面试只可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三、有关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有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在复审前提出,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77-8357733 0477-8599869
特此公告。
附件: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3年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