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邢台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邢台监狱、沙河监狱、隆尧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地点
邢台市秉忠小学(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37路车,在泉南滨江路口站下车,邢台市秉忠小学北门入场。
三、体能测评场次安排
共两场次体能测评,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下午各一场。
2月23日上午7:00开始考生入场,7:30考点封闭;2月23日下午13:00开始考生入场,13:30考点封闭。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前,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表》,到达邢台市秉忠小学北门口集中。在上午7:30、下午13:30考点封闭时,仍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场次和分组详见《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体能测评预分组名单》(附件1)。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附件2)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的标准,原则上按报名时年龄要求相对应标准执行。
考生体能测评合格,取得合格码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体能测评。在参加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测评成绩,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按规定标准和秩序依次完成测评项目,严禁中途擅自离队。
3.考生进行随机抽签排序,发放号码胸牌。号码胸牌请贴于左胸前,不得损毁遗失或故意遮挡,否则无法计算成绩,责任自负。
4.部分体能测评项目在户外进行,用时较长,考生须自带个人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请注意防寒保暖,可自备适量食品和饮用水,避免因各种原因影响体能。
5.考生要预先熟悉交通线路,预留充足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谨防当天因交通拥堵、乘车困难、天气等情况影响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6.考生应认真熟悉体能测评规则,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但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7.考生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动途中要超越他人时,应从外道超越;切入内道时,不能强行切入、阻挡或推拉他人,否则,取消成绩。
8.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所有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携带具有摄像、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
9.公告发布后,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工作电话:0319-3699306
附件:1.《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体能测评预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