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考区参加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考生,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东院,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828号。
二、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1、报考保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2、报考保定监狱、冀中监狱、太行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分组安排
1、时间:2月22日至24日(周四至周六)。
2、分组安排:
2月22日 10:00至17:00 报考保定监狱职位考生
2月23日上午 8:30至11:30 报考太行监狱和冀中监狱职位考生
2月23日下午13:30至17:00 报考市公安局职位考生
2月24日上午 8:30至11:30 报考安国市、博野县、定兴县、阜
平县、高碑店市、涞水县、涞源县、
蠡县、满城区、清苑区、顺平县、
唐县、望都县、徐水区和易县公安
机关职位考生
2月24日下午13:30至17:00 报考涿州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
考生需要提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进行编组。
四、乘车路线
市内乘4、27、29、39、70、游3路公交车在保定市公安局东院站下车。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有一次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考生按照分组指定时间,凭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体能测评表》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按时参加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2、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考生需掌握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3、考生入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候考。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随机编组,发放号码胸牌,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在《体能测评表》上签字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立即离开测评考场。
6、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
7、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体能测评合格码(即《体能测评表》上的“评测编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审核。体能测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8、请考生自行准备好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做好户外保暖防护措施,如需食物和饮用水,请考生自备。
9、在体能测评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脱离队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不得滋事扰乱考场秩序。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要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能测评不合格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公安机关、省司法厅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咨询电话:0312-3089452(市委组织部)
0312-3038608(市公安局)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保 定 市 公 安 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