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关于印发〈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发〔2024〕5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8名。其中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23名、面向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家庭成员招聘5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库伦旗2024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即在库伦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及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家庭成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并且正在享受脱贫政策的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家庭成员。
(二)应聘条件
1.有适应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公告内所提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4.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名下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四、岗位待遇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执行,由用人单位先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划给用人单位。个人部分从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招聘流程
(一)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6类人员,截止到报名结束前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
2.失业人员登记表、库伦旗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库伦旗城镇常住人员证明(以上需提供表格及证明材料需到本人所在社区及街道加盖公章,乡镇镇内居住人员需到本人所在乡镇社区或社会保障所加盖公章);
3.提交相关认定材料。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应聘脱贫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家庭成员岗位人员无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填写脱贫家庭就业帮扶乡村公益岗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所在地嘎查村、乡镇苏木、旗就业服务机构及旗人社部门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库伦旗零工市场(库伦旗养畜牧路999-2号,阿利坦步行街5号楼)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3);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及面试
报名结束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要及时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将面试结果进行备案。
(六)岗前培训
为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自主就业创业能力,面试通过人员须参加由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举办的提高职业技能及创业能力免费培训班。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库伦旗就业创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总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录用,岗位不予调换。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三)管理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考勤考核。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以其它途径就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旷工15日或年累计30日的、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各用人单位要按时将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解除聘用等情况向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库伦旗就业创业》上发布。应聘者要及时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
2.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讯不畅通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于淑霞 联系方式:0475-4777593
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