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2023年7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医院评定为三级甲等医院(待复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科尔沁区 2023 年度直属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拟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258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
7.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8.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除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外,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含2023年经内蒙古卫健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公示无异议人员);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出色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点难点等问题(具体可以放宽条件的岗位详见《2024年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岗位表》);
9.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即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10.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与拟选择专业相对应。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通辽市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评(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次编制备案制招聘报名和考试不收取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表填报信息一经提交,确认无误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1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电话:
0475-2897115
0475-2897116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将附表二《2024年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报名表》(一式二份)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2.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及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起止年月上下衔接,时间必须连续,填写至简章发布之日;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本人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身份证只要求复印件1份、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需提供所在单位工资传票并加盖财务公章)。
六、资格审查
1.医院成立报名资格审查组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2.资格复审由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能力测评的方式,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应聘人员自评、招聘单位审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初级职称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在面试内容中涵盖考生相关专业试题二道,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即(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不合格。能力测评成绩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总评得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总评得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对于并列者再次组织进行面试,取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奖惩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并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医院与已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并且给予编制备案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管理。
咨询电话:
0475-2897115
0475-2897116(人事科)
监督电话:
0475-2897113(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