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度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资格复审时间1天;5月28日进行递补审核。(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
(二)地点: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楼大厅(清泉路南段行政办公区4号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人员范围:2024年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者。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确认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且没有打印报名登记表的应聘者,可于2024年5月25日—2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从“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应聘者本人须在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期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须提交《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把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有关要求
1.应聘者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资格复审没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递补名单不再公布。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4.资格复审时确定面试语种。自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或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的,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的,用蒙古语言答题。
5.在《2024年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前,已经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或员额备案制管理)录用(聘用),且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三、面试相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日。
(二)面试人员范围:2024年度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翁牛特旗乌丹镇,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在题签上作任何标记,禁止将题签、草稿纸带出考场。
4.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面试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区域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7.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场附近逗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6-6360523。
附件:
1.2024年翁牛特旗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翁牛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