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张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公安辅警70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18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执勤等警务辅助工作,能够胜任24小时值班、异地出差等勤务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张北县户籍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均可报考),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现役军人、在校在读学生均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指数(BMI)原则上在17至25之间(BMI指数是用体重千克数除以身高米数的平方得出的数字),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警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8、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开除、辞退、退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复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和心理测试。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张家口勤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北县北京一号院西门往北D6底商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提供小二寸近期同版红底照片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对应能力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备注相关情况。
4、报名费:每人150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报名处。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三)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
组织专业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达标制,测评不达标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的按通知到报名处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考生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前,组织参考人员进行体重和身高的测量。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纵跳摸高。
测评标准:
男性:
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
②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女性:
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
②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公安理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及合格人选将在我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体型、举止等。面试时由考官现场提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确定体检、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照退伍军人、面试成绩高者顺序进入体检、政审。
5、体检
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行毒品毛发检测,毒品检测不通过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复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有政审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结束后,统一进行复审,有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政审、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有关待遇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经查不属实而不影响聘用的,我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张北县公安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工作、不服从岗位安排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第一年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680元/月加绩效工资1500元/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保(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并随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而上下浮动。
六、组织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
1、在合同期内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2、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他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可解除合同情形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新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如培训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313-5301118
张家口勤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